时间:2015-05-04 16:08:49 点击:2955
4月25日,由我校法学院及“蓟门决策”论坛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刑事辩护律师职业伦理研讨会在北邮科技大厦四层会议室召开。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何兵教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铮律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全国律协相关领导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法学教师和尚权、德恒、大成、盈科等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近50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刘晓兵副教授主持,许身健教授、何兵教授、常铮律师分别致辞。本次研讨会分为六个单元,上午讨论了刑辩律师职业伦理基本问题、刑辩律师“死磕”问题以及刑事辩护与舆论报道等三个专题。下午会议则讨论了价值冲突中的刑辩律师角色、刑辩律师职业技能与职业伦理以及依法治国下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等三个专题。 第一个专题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彤彪教授主持,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青松律师以法律人的共同隐私为题目,阐述了法律共同体赖以生存的三个共同隐私,即法律职业不能被神化,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判决和法律制度以及法律人不应高高在上。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律师从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控制角度分析了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大成律师事务所娄秋琴律师以对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若干思考为题,讲到了职业伦理和一般伦理发生冲突的时候,职业伦理不能让位于一般伦理,刑事辩护律师应当首先对自己的当事人负责。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李本森教授以中国刑辩律师职业伦理规制的困境与出路为主题,探讨了刑辩律师职业伦理当前的困境,例如刑辩律师执业领域不稳定,职业压力较大以及与一般伦理冲突等,之后又进一步探讨了刑辩律师职业伦理未来的出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门金玲副教授结合自身切身经历探讨了几个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问题,她讲到了职业伦理的规范化问题,还谈到尚未切实保护好刑事辩护律师的合法利益,这对建立完善刑辩律师职业伦理是十分不利的。最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王进喜教授针对以上嘉宾的发言做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 第二个专题讨论由我校法学院陈宜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副教授以律师“死磕”为哪般为题探讨了“死磕”现象形成的原因,他认为刑事辩护中一直存在表演型辩护现象来吸引社会的关注,从而给案件的处理形成社会压力。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毛立新副教授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存在体制内外的鸿沟,只有建立全面完善的职业伦理规范,辩审冲突才可能得到解决。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律师谈到互联网的变化,认为“死磕”现象之所以可以存在和发展,就是因为互联网,没有互联网一切都是不可能的。我校何兵教授在点评环节强调了在国家法制进步过程中律师的重要性,律师决不能推卸职业本身赋予的社会责任。 第三个专题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陶扬教授主持,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律师谈到公权力和私权及律师之间的强弱是可以转化的,舆论恰是转化剂,但是要注意避免在利用媒体过程中出现两败俱伤的后果。我校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副教授强调律师应该明白自己什么时候该发声,什么时候不该发声;解决死磕问题不能单纯采取以堵为主的思路,而是堵疏结合。最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雷晓政副教授对两位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第四个专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主持,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兆峰律师结合自己的职业经历与感悟向大家介绍了律师和委托人之间复杂的关系。京都律师事务所梁雅丽律师从自己承办的案件引出自己的观点,她认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本职,为“坏人”辩护是程序正义的需要。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军副教授通过介绍《律师的天职》一书,深入分析了律师职业伦理内在冲突的问题。雷晓政副教授则相应介绍了律师的外在角色冲突的问题。吴洪淇副教授在总结点评时更是提出法律人要通过学习、研究职业伦理为自己的灵魂找到安放之处。 第五个专题由四川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主任安宁主持,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郭振忠强调律师的职业伦理和律师的基本功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扎实的基本功是律师职业伦理的基础。房山区检察院周媛媛检察官通过自己参与办理的三个案例分析了职业伦理所涉及的价值选择问题,强调职业伦理问题最终也要落实到办案实践中的社会效果。尚权律师事务所高文龙律师认为,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处理好五种关系,并强调“死磕”并不是解决中国法治问题的理想方式。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铮律师从有效辩护的角度讨论了律师的职业伦理和职业规范问题,认为应当将二者结合起来,提升律师职业水平。张青松律师对四位报告人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 法律文书沙龙作为本次研讨会的最后一个专题,由许身健教授主持,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做了题为“依法治国下的刑事裁判文书”的专题报告,他认为判决仅仅正确是不够的,还必须公正、合理,容易让人理解。因为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说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做出的好的判决,说服整个社会使公众满意。他还强调人民的福祉就是最高的法治,而法治思维对我们而言正是一场思维的革命,法治思维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系统,是一个面。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兆峰律师、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副教授结合薛峰副院长的专题报告分别发表了自己对于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问题以及改革的看法。 刘桂明在会议闭幕式上以“怎么定”、“怎么看”、“怎么说”、“怎么站”、“怎么做”和“怎么写”将全天会议的六个单元进行了精准的串联和概括。他希望,法律职业人“宁可亏本,不可亏心,让自己的灵魂有个安放的地方!”许身健教授指出:“法律人不能只见法律不见人!”,辩护律师应当秉持“以委托人为中心的代理”之原则,不辱使命。辩护永不止息,法学理论界及辩护律师探索辩护律师职业伦理的脚步也永不止息。 据悉,这是国内第一个以刑事辩护律师职业伦理为题的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