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4 09:21:45 点击:3854
一、招生要求 2014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应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籍学生,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中予以倾斜。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大考研、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资格审查 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大考研、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 三、报名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按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要求进行。报考该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复试、调剂及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需求规划制订。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依照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不得将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录取为骨干计划研究生,也不得将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为普通研究生。本单位合格生源不足的,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骨干计划的合格考生。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等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招生计划数少于10人的,不得招收汉族考生。博士研究生录取向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区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经我部审核后方可录取。 五、学制及收费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大考研、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各招生单位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大考研、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