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新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期间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同学有福了,新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期间由政大考研的辅导老师整理,特供 给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同学,大家不用再为刑诉繁杂易混的诉讼期间头疼了! 
 
 
 
 事项  | 期日/期间  | 备注  |  回避  | 刑事诉讼全程各阶段均可  |  辩护  | 律师聘请  |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  变更律师  | 宣布休庭日至第15天,计入审限  | 只能换一次,不论原被告  |  拘传  | 一般情形  | 不得超过12小时  | 不得以连续拘传的 形式变相羁押  |  重大复杂  | 不得超过24小时  |  取保候审  | 期限12个月共3次最多3年  | ①下一机关决定继续的,重新做出决定,期限重新计算; ②因被取保人违反义务,决定继续取保的,时间累计计算。  |  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报告  |  监视居住  | 期限  | 6个月共3次最多共1.5年  |  通知家属  | 指定居所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被监视人家属  | 无法通知的除外  |  折抵刑期  | 监视2日,折抵管制2日、拘役/有期1日  |  律师会见  |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向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 会见时不被监听,移送审查后才能核实证据  |  拘留  | 送看守所羁押  |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  通知家属  | 24小时内  | ①无法通知、或涉嫌国安、恐怖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除外; ②障碍消除后,立即通知。  |  讯问  | 24小时内  |  公安提请 批捕  | 一般  | 3日内  | 检批捕决定期限 7天  | 共10日以内  |  特殊  | 可延长1 - 4日  | 共14日以内  |  流窜、多次、结伙  | 可延长至30日  | 共37日以内  |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或身份不明  | 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起算  |  检方自 侦案件  | 一般  | 14日内  | 14日以内  |  特殊  | 可延长1 - 3日  | 17日以内  |  检对公的提请批捕  | 7日内决定  |  逮捕后讯问  | 24小时内  | 公、检均必须如此  |  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  | 有关机关10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检察院  |  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的审查  | 公检法3日内决定  | 不同意告知申请人  |  附带民诉  | 提起时间  | 刑诉立案之日起至一审判决宣告之日  |  审查  | 15日内审查完毕  |  送达  | 法院受理后5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状副本  |  二审决定开庭通知检方阅卷期  | 1个月内  | 不计入审限  |  申请调取新证据的延期审理  | 不得超过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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