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6 16:42:10 点击:2179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 3.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工作人员安排,通过指定软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各环节。考生应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除我校或招生学院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储、收发、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5.整个复试期间,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考生应免冠、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6.面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手部动作保持在视频区域内,严禁使用耳机或身体离开座位(视频区域)等行为。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考试过程中,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可请考官重述有关问题。若经调试后仍无法继续完成复试的,则由复试小组按规定程序裁定并处理,并将情况上报研招办。 8.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并将情况上报研招办。 9.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或截屏。 10.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令离开网络复试现场,不能再次进入。 11.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15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12.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