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网_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辅导培训—【政大考研】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门关注 > 考研英语语法精讲 > 【考研英语语法】简单句的核心构成——概念部分
考研英语语法精讲
考前须知 面试技巧 法学硕士 专业目录 快乐考研 高分心得 考研经验 复习指导 录取调剂 招考时讯 考研复试 法学考研真题 法大考研真题 英语单词每日一背 英语口语每日一练 考研英语语法精讲 考研英语阅读训练 考研英语作文模板 考研英语复习经验

【考研英语语法】简单句的核心构成——概念部分

时间:2017-06-10 16:38:55 点击:2525

法学考研_英语语法精讲:简单句的核心构成的概念部分

一、什么简单句:

      由单词或断句构成独立句子或分句,叫做简单句;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指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因此,有了物质和运动就可以把一件事情描述清楚。想表达清楚一件事情,我们习惯采用“简单句“。

 

二、简单句主谓结构:

      构成简单句的核心是“名词“和”动词“;

      名词作为主语,即表达的对象;

      动词作为谓语,即表达的内容;

    (注意:谓语动词是简单句核心,并不是单一的,它的不同决定了简单句的不同。)

     简单句可以在细分为5类不同构成:

      a、主谓;b、主谓宾;c、主谓双宾;d、主谓宾补;e、主系表。

      

三、谓语动词主要分类:

1、实义动词:

      实义动词:谓语动词有实在动作含义(如,swimdance;

      实义动词又再细分为:及物动词(vt)和不及物动词(vi);

      及物动词:即涉及别的物,主语不能独立完成某个动作,后面需要加上动作涉及的物(动词的宾语)。

      不及物动词:即不涉及别的物,也就是说主语能够独立完成某个动作,后面不需要加上宾语。

2、非实义动词:

      非实义动词:谓语动词没有实在的动作含义(如,beseem);

欲知详情请点击:(考研英语语法精讲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
分享到:

关注我们 weibo qq renren

关于政大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校园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