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5 09:41:14 点击:3707
各位考生: 2016年国际法学院各方向报考上线人数不均衡,但各方向有其各自须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为使考生能多增加一个录取机会,本院允许报考国际法专业其他方向的考生调剂至国际公法方向复试并录取。 调剂步骤如下: 一、 有自愿调剂至国际公法方向的考生可填写《2016年国际法学院硕士生招生调剂报考方向申请表》(见附件),请于3月23日前将该表发邮件至国际法学院研工办邮箱:gjfyjsbgs@126.com,并于复试报到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字的《调剂报考方向申请表》的纸质版;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可先参加其原报考方向的复试, 之后须再参加国际公法方向的专业课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 三、录取原则: 1、以考生原报考方向按成绩高低,在考生原报考方向录取; 2、原报考方向未予录取,但在国际公法方向参加复试并有复试成绩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在国际公法方向予以录取。
附:《2016年国际法学院硕士生招生调剂报考方向申请表》 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